澳大利亚政府从2003年12月开始向部分泰国企业生产的LLDPE征收额外的进口税,据称这些产品以人为操控的低价倾销到澳大利亚市场。同时,政府还对部分进口自韩国、马来西亚和新加坡企业的HDPE采取了类似的措施。
这些反倾销措施将于下月到期。这些限制措施是在2002年澳大利亚海关服务署(ACS)接到位于澳大利亚墨尔本的塑料公司.公司提出的申诉之后做出的,该公司在悉尼和墨尔本的工厂生产LLDPE、LDPE和HDPE。
在实施进口限制后,原本由总部位于澳大利亚墨尔本的OricaAustraliaLtd.公司和美国得州休斯顿的艾克森美孚公司合资组建的Qenos公司在2006年经历了所有权变更,被总部位于北京的中国国有企业中国化工集团公司(ChemChina)收购。
今年2月,Qenos公司提请政府继续实施LLDPE和HDPE反倾销措施。但ACS在复审这些限制措施后,向澳大利亚内政部部长BobDebus建议,除继续对泰国产LLDPE实施反倾销外,撤消对其他国家的所有进口限制。
ACS在提交给Debus的一份报告中说,泰国仍在以倾销价格向澳大利亚出口LLDPE,但没有证据表明韩国进口的产品仍属于倾销范围。
至于HDPE进口方面,ACS说:考虑到进口格局和对倾销情况的观察,很显然从2006年7月起,Qenos公司所从事交易的市场并不存在倾销行为。
在给ACS调查结果的回复中Debus说,他将在今年12月以后授权泰国产LLDPE进口限制的延期。
Debus的发言人说,针对部分泰国LLDPE生产商征收的额外进口税将延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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