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08年底,澳大利亚的维多利亚州将立法禁止在购物中心派发免费塑料购物袋。
维多利亚州的人口占全国第二位。
如到2009年商家仍未自发停用塑料袋,那么从当年1月1日起,零售商必须对轻便塑料购物袋(通常是由高密度聚乙烯HDPE制成)缴征不低于0.10澳元(0.60元人民币)/个的税款。已有许多零售商开始向顾客出售聚丙烯环保袋,且用量在不断增加。
总部位于墨尔本的澳大利亚塑料化工行业协会的首席执行官Michael Catchpole批评政府未与塑料行业进行充分的商榷。他说,政府从未估量过征税会对塑料企业和再生塑料袋生产商的业务以及雇佣情况造成何等影响。“废弃物问题的涉及面甚广,但政府的应对措施却过于简单片面。”虽不清楚新立法会给澳大利亚企业带来多大损失,但他表示,损失将难以估算。
他说:澳大利亚市场上供应的塑料袋25%为本地生产,75%来自进口。塑料袋产量的减少可从销售额、营业额和雇佣情况上反映出来。鉴于各大主要零售商已将塑料袋用量削减了45%,很难估量如果进一步禁用塑料袋会给塑料企业带来什么影响。而正在考虑中的可能实行的豁免政策使问题更趋复杂化。
此番禁令旨在敦促消费者停用一次性塑料袋,并允许零售商获得缴征得来的税款。小型零售商可能获得免税,基于健康和安全上的考虑。
维多利亚州环境部长John Thwaites说,总部位于墨尔本的澳大利亚硬件零售商Bunnings Group Ltd.公司从2003年9月就开始实行塑料袋征税,已将塑料袋用量减少了99%。
他说:“我们希望在整个维多利亚州看到同样的效果。”
澳大利亚其他各州及地区也可能采用类似的方案,但澳大利亚政府下属澳大利亚生产委员会(APC)的报告却指出,禁用塑料袋没什么好处。
APC于5月公布了《废物产生与资源效率》报告,报告说,只有得到透明的成本效益分析的认可才能推行塑料袋禁令。报告发现,HDPE塑料袋在澳大利亚所有废弃物中所占比例仅为2%。所售塑料袋中只有不到1%被丢弃,即使被丢弃的塑料袋也只占清污费用年支出的2%,即400万澳元(24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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