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日立决定从2014年4月1日开始,将日立日本国内电梯事业移交给日立100%控股的子公司的株式会社日立楼宇系统(以下简称:日立楼宇系统)进行管理,已完成电梯重组事业,从而强化和扩大日立在国内的电梯事业发展。
为强化并扩大国内电梯事业发展,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执行役社长:中西 宏明/以下简称:日立)决定,从2014年4月1日起将日立日本国内电梯事业移交与日立100%控股的子公司的株式会社日立楼宇系统(以下简称:日立楼宇系统)进行管理。
具体而言,通过公司分立的形式,将作为日立社内公司的都市开发系统公司,所承担的日本国内电梯事业的设计、制造、销售部门移交给负责销售、安装、保养、更新的日立楼宇系统。都市开发系统公司将强化其在电梯事业中的全球总部职能及开发统括职能,日本、中国及亚洲各地区的事业,由作为地区统括公司的日立楼宇系统、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立电梯(中国))、Hitachi Elevator Asia Pte. Ltd.(以下简称:日立电梯亚洲公司)负责推进。
本次公司分立,是由日立100%控股子公司继承事业部门的吸收分立,因此公开事项及内容有部分信息省略。
1. 公司分立的目的
世界电梯市场,新建设备需求约有6成集中在中国、印度等新兴国家,且预计需求会持续增长。作为中国和亚洲地区的统括公司,日立在1995年成立日立电梯(中国)(所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广州市),于2010年成立日立电梯亚洲(所在地:新加坡共和国)扩大全球事业开展。近年来日立在积极致力于因地而异的生产管理系统的共通化,加强全球化的产品制造。与此同时,在日本国内,担任电梯开发、制造、销售的都市开发系统公司,与负责担任销售、安装、保养、更新的日立楼宇系统开展合作,推进事业发展。近年,日本国内新增电梯市场趋于饱和,但随着使用时间超过25年的电梯数量不断增加,更新维护业务在不断增长,日立也在相应强化电梯更新事业。
此外,日立在专注于向全球提供社会创新事业-通过IT实现高度先进化的社会基础设施业务-的同时,开展Hitachi Smart Transformation Project实现业务的彻底变革,提高业务效率和速度,向成为“能在全球市场取胜的企业”积极变革。为推动社会创新事业发展,日立集团开展着众多活动,集团总部作为主导部门组织策划相关活动,强化制定、推进战略职能和面向经营干部提案、协助职能,为成为更加简洁、高效的组织进行着整合。
日立通过本次公司分立,将都市开发系统的设计、制造、销售部门交移日立楼宇系统统合管理,实现经营一体化,能够向客户提供从制造到销售、服务的一站式解决方案。在实现经营资源最优化和提高价格竞争优势的同时,强化今后需求大增的更新维护事业,扩大・强化日本国内的电梯事业。另一方面,都市开发系统公司将大力强化全球事业统括等全球总部职能和开发统括职能。通过增强日本、中国、亚洲地区统括公司的支援及合规管理,开发面向全球的战略机种及推进产品制造的整体最优化,实现事业的扩大。
2. 公司分立的概要
(1)公司分立的日程

(注)本次公司分立符合公司法第784条第3项规定的简易吸收分立,吸收分立合同无需获得日立股东大会的认可即可执行
(2)公司分立的方式
日立作为吸收分立公司,日立楼宇系统作为吸收分立继承公司,进行吸收分立。
(3) 公司分立相关的新股预约权与附带新股预约权的公司债券的处理
日立不发行新股预约权与附带新股预约权的公司债券。
(4)公司分立产生的资本金增减
公司分立不产生资本金增减
(5)其他
其他关于公司分立的详细信息,在决定后另行发布。
3. 公司分立当事公司的概要



*1 日立使用美国会计基准,登载每股股东资本额。
*2 日立使用美国会计基准,登载税前本期净利润额。
*3 日立使用美国会计基准,对于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本期净利润和每股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本期净利润等进行分别登载。
4. 分立事业部门概要
(1)分立部门事业内容
关于日本国内电梯事业的设计、制造、销售等
(2)其他
其他关于分立事业部门的详细内容,在决定后另行发布。
5. 公司分立后的继承公司概要

6. 公司分立后日立的情况
名称、地址、代表人职务・姓名、事业内容、资本金、决算日期不会因本次公司分立产生变化。
7. 今后的预期
对于日立连结决算业绩不会产生影响。
(参考)本期连结业绩预期(2013年10月23日发布)以及前期连结实际业绩(单位:百万日元)

<关于影响未来预期的风险因素>
本资料中关于本公司今后的计划、预期、战略等未来预想,是本公司在当前认为合理的特定前提条件下所做出的,不排除实际业绩等结果与预期有较大差异的可能性。
产生差异的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
・ 主要市场(特别是日本、亚洲、美国及欧洲)的经济状况及需求发生剧烈变化
・ 汇率变动(特别是日元/美元、日元/欧元汇率)
・ 资金的筹集环境
・ 股票行情变动
・ 权益法关联公司所产生的投资损失
・ 价格竞争的激化(特别是数字媒体・家电产品部门)
・ 本公司以及子公司在下述方面的能力:应用新技术开发产品,市场投入时机的把握,实现低成本生产
・ 急速的技术革新
・ 与长期合同相关的成本变动及合约解除
・ 原材料、部件的短缺以及价格变动
・ 产品供需的变动
・ 本公司以及子公司应对产品供需、汇率、原材料价格变动的能力,以及应对原材料、部件短缺的能力
・ 与强化社会创新事业相关的战略
・ 实施事业结构改善措施
・ 实施成本结构改革措施
・ 主要市场・事业机构所在地(特别是日本、亚洲、美国及欧洲)的社会状况以及贸易法规等各种法规
・ 在产品开发领域与其他公司的合作关系
・ 本公司专利的保护以及其他公司专利使用的确保
・ 对于本公司、子公司或权益法关联公司的诉讼及其他法律程序
・ 产品和服务的缺陷・瑕疵等
・ 地震、海啸以及其他自然灾害等
・ 对于信息系统的依存以及保密信息管理
・ 对于退休金支付债务的预估报价
・ 人才保障
■关于日立集团
日立作为一家拥有广泛事业领域的集团企业,致力于发展包括基础设施系统、信息・通信系统、电力系统、建筑机械、高性能材料、汽车系统等在内的社会创新事业。日立集团在全球拥有约32万6千名员工,2012年度的合并销售额达到9兆410亿日元(约961 亿美元)。
■日立在中国
中国是日立最为重要的市场之一。截至2013年3月底,日立在中国已拥有164家集团企业,正式员工约44,400人。2012年度(2012年4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日立集团在中国市场的销售额达到8,163亿日元(约86亿美元),占日立集团全球总销售额的9%。
日立致力于通过“社会创新事业”为中国的资源循环和低碳经济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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