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9日,美国商务部对外宣布了一项重要的贸易措施,即对来自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其组件展开的反倾销税调查得出了初步肯定性裁定。
美国将对这些国家的光伏产品征收额外的关税,税率范围从0%至271.28%不等
由于美国对我国光伏产品出口政策的阴晴不定及不时打压,我国天合、隆基、晶澳、正泰、晶科、阿特斯、协鑫、腾晖等龙头企业均在东南亚建有工厂,以免除相关贸易壁垒,便于出口。多年来东南亚产能蓬勃发展,已成为我国光伏企业及全球光伏产能的重要基地。
与此同时,美国光伏组件进口来源中,有超过80%的产品来自东南亚,其中大部分来源于中国企业。
长此以往,美国又将反倾销调查等针对性措施瞄准了东南亚。
5月16日,美国白宫官网发布公告,自2022年6月开始的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部分光伏产品进口免税政策,于今年6月6日到期后结束。
10月1日,美国商务部宣布了其对来自东南亚四国的晶体光伏电池的反补贴税(CVD)调查的初步裁定。
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东南亚共拥有59.8GW的光伏电池产能、90.6GW的光伏组件产能,占全世界的9%-10%。电池组件之外,发展配套产能,阳光电源、福斯特、福莱特、旗滨等逆变器、辅材企业纷纷在此设厂。
可以明确的是,美国针对中国光伏借道出口的意图十分明显,这使得东南亚地区光伏产能,尤其是因中国企业在当地建厂的产能受到影响。
美国本土的光伏产能,随着特朗普的上台,面临着补贴政策变动的风险。
正所谓“树大招风”,中国光伏产业若要进军美国市场,仍然有诸多阻碍需要克服。
值得一提的是,马来西亚的Hanwha Qcell被裁定的反倾销税率为0。这对于Hanwha Qcell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机遇,其可以在美国市场保持原有的价格竞争力,有望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没有提到的在东南亚建厂的企业并非不征收关税,而是归为“All Others”,无一幸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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